食品安全
重点治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
发布人: 发表日期:2014-05-28 09:43:31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 “工作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着力开展九个方面的治理整顿:

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加大土地和水污染治理力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三是开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依法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不合格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开展食用油安全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餐厨废弃油脂等;

五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小卖部、小超市、流动摊贩、批发市场等;

六是开展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销售低价劣质食品,加强中小学生营养餐和学生食堂规范管理;

七是开展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专项整治,规范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处置,防止回流餐桌;

八是开展 “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问题专项整治,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加大监测抽检力度,巩固和扩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阶段性成果;

九是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和进出口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三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进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食品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据新华社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或带有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

2、本网未标有“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的作品均为转载稿,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作者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中国蔬菜流通协会 绿蓝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7063786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23号 技术支持: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邮政编码:100801
建议使用IE7以上浏览器 1024*768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