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聚焦
  • 题目:连锁经营唱响农产品流通主旋律
  • 专家:杨剑非
  • 发布时间:2014-01-16 10:20:06
  • 摘要:数据显示,欧美等发达国家连锁经营的生鲜食品已占总消费的80%,美国更是高达95%以上,而与我国农产品高产量、多品种相对的却是我们薄弱的销售终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一些大型超市也陆续进入农产品销售领域,连锁经营已经成为农产品流通的大势所趋。

数据显示,欧美等发达国家连锁经营的生鲜食品已占总消费的80%,美国更是高达95%以上,而与我国农产品高产量、多品种相对的却是我们薄弱的销售终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一些大型超市也陆续进入农产品销售领域,连锁经营已经成为农产品流通的大势所趋。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连锁经营必将成为农产品零售的主渠道。在美国,78.5%的农产品通过生产基地——配送中心——超市、连锁店——消费者的方式完成其销售,只有20%的农产品通过生产者——批发市场等销售渠道完成销售过程。从我国农产品连锁经营现状看,由于绝大多数连锁企业没有自己的生产基地,专业的农产品物流配送组织建设滞后,所经营的农产品基本上是各连锁网点直接从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然后转手销售的方式。

目前,农产品连锁经营已经成为业内的一个热点,但很多人都存在疑问:我国的农产品连锁经营的发展现状如何?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发展前景如何?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蒋和平教授。

连锁经营是农产品流通的沃土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蒋和平教授说,在农产品与农资流通中引入连锁经营的方式有三大好处,一是利用核心零售企业的无形资产、现代化的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高度的资源共享性,降低农产品与农资进入市场的成本,节省经营费用;二是通过企业的批量采购,统一配送,连锁网点销售的方法,降低农产品的采购成本、库存成本和流通资金占用,从而以最低的流通费用、最少的流通环节,加快农产品流通,降低销售成本;三是连锁门店良好的购物环境、可靠的商品质量和低廉的价格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

据了解,目前我国涌现出一些比较成功的连锁经营模式:一是“连锁超市+批发市场+基地+保险承诺”,二是“连锁超市+基地”,三是“放心粮油专卖连锁店+加工企业+基地”。三种模式各有其独到之处,但有一个共同点是,均以超市、连锁店为销售终端,以基地为供货源,中间或与加工企业合作,或与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合作,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在无锡,由朝阳蔬菜批发市场牵头,将锡山、惠山等近郊的种植大户组成无公害蔬菜产销合作社,批发市场下辖的配送中心对来自放心菜基地、经检测合格的蔬菜进行加工整理、定量包装、定牌管理,每天配送至33家天惠连锁超市,实行优质优价,同时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无锡分公司承担产品责任险,保险期限一年。消费者一旦发生食用意外,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额为10万元。事前质量控制加上事后意外保险,让消费者吃了“定心丸”。

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前我国农产品物流的数量大,品种多。这些商品除部分农民自用外,大都成为商品需要物流,数量之大,品种之多,都是世界罕见,形成了巨大的农产品物流。

与此同时,还应当看到形势逼人、形势严峻的一面。零售业开放后,大批像家乐福、沃尔玛、麦德龙这样的零售业巨头挟各种先进的经营模式而来,它们不仅经济实力雄厚,而且在组建进货配送渠道、半成品加工、分级和规格化包装、销售技巧等方面有其优势。同时它们采用先进的营销管理模式,品牌、信誉好,这些给我国传统的营销方式和流通行业带来严峻的挑战。

除了外在的压力,企业自身在经营中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如难以实现标准化经营。目前的农产品配送方式,一方面各连锁企业难以提供相同的产品与服务,就连价格也难以统一,失去了连锁经营共享品牌资源的意义;另一方面不利于农业产业的规模化经营。没有成规模的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标准化只能是一句空话。另外,农产品的质量难以保证。消费者到连锁网点购买农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信赖它的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但当前连锁企业零星采购农产品的方式,使得农产品供应链过长,农产品在供应链的众多中间环节被反复倒手,产品质量(特别是生鲜产品的新鲜程度)下降,迫使许多消费者放弃连锁网点而转向农贸市场购买农产品。

农产品连锁经营亟待政策支持

我国连锁经营企业保持年增长50%的发展速度,远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的年增长水平。配送和连锁经营成为当今市场流通行业发展的新潮流、新趋势。但总的看,我国发展水平还很低,突出表现在连锁经营企业少、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低。蒋和平教授认为,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支持对象必须以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技术部门所办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

发展连锁经营是企业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而选择的一种营销组织形式,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由企业自主决策和运作。在推进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中,要注意把握好几个条件:一是企业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连锁经营依靠规模效益盈利,没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开设的连锁店数量达不到一定规模,经营总额和效益很难上去。二是要有先进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和过硬的管理队伍。三是要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的企业品牌。连锁经营在相当程度上是品牌经营,既靠品牌吸引消费者,打开市场,也靠品牌吸引供货商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没有品牌难以做大做强连锁经营。四是每一个连锁店的开设,在方位、地址的选择,目标市场和消费者群体的锁定方面,要慎重决策,充分考虑到原有商业网点布局及其经营特点、消费水平和购买习惯等因素。

二、政策支持必须分类指导,促进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引导和推动各类企业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从连锁经营的概念与类型看,有直营直销式、自愿加盟式、特许加盟式、委托加盟式等不同的连锁经营方式。既不能完全照搬“城市超市连锁店”、“各类批发市场”等经营模式,也不能对各种模式进行简单叠加去应用。所以,在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过程中,必须有其独到的特点和特色。发展连锁经营,首先要创办好原型标准店。不管是转型于连锁经营,还是改制重新创办农资连锁经营企业,或借用、嫁接连锁经营模式,首先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区域创办“原型标准店”或“样板推广店”。

三、支持制订农产品与农资系列标准。

农副产品进入城市菜场首要是确保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度。为此,作为农业科技部门必须编制各类农产品地方标准,并在种苗选良、栽培技术和质量要求上制订可操作标准。与此同时,建立无公害配药网络,做到统一供药、统一配方、统一防治时间,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并加大对基地无公害建设的检测和监督力度,成立农产品农残检测中心,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工作。

四、政府要建立对农产品与农资连锁经营的制度支持。

加入WTO后,物流业的市场准入以及先进的流通观念、现代流通意识给中国农产品流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而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产品与农资连锁经营组织往往是从无到有,白手起家,除了资金融通问题外,在运输设备、存储设备、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的水平都比较低。因此,政府应从制度上鼓励连锁企业,为其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政府在信贷资金的投放和工商、税收方面给予支持,最大限度地降低组织创建成本,创造有利于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满足连锁企业对物流配送显现的或潜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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