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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铁军:保障粮食安全 首要落实责任
发布人: 周怀宗 发表日期:2020-05-25 09:16:05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周怀宗)5月2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结束后的“部长通道”采访中,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我国稻谷和小麦两大口粮自给率达到百分之百,现库存超过一年产量,“我们对粮食安全完全有信心和底气”。
同时,韩长赋也表示,对于粮食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下一步将会特别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加强防灾减灾,二是抓好政策落实,三是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到实处。
22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着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他认为,在未来,继续保障粮食安全,一方面要尽力避免过去出现过的一些问题,如惠农政策难以到位、种植户收入难以提升等,另一方面,也要在粮食生产者、消费者、调控者三个主体上,真正落实粮食安全的责任。
让补贴真正进入生产者手中
多年来,为推动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我国出台了多项惠农政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曾出现过一些地方惠农政策难以落实,生产者难以享受到政策优惠的现象。
“以往确实出现过一些问题,比如,当前不少粮食生产者是租地种粮的,但粮食补贴是发给土地的原承包者的,真正的粮食生产者并没有拿到补贴”,温铁军说,“再如提高最低收购价,看起来粮农获益了,但也要注意到,过去有些地方的粮食收购中,存在中间商与粮库交易的问题,中间商从农民手里收购粮食再卖到粮库,国家提高收购价的利益被中间商拿走了,甚至有些地方的粮库还会给农民卖粮设置障碍,从而与中间商分享利润,这些虽然是个别现象,但也应该引起注意”。
粮食是低收益产品,仅靠提升农民种粮直接收益,还是难以提高种粮积极性,需要更多的措施,温铁军说,“整个东亚地区都是人多地少,没有哪个国家、地区,农民靠种粮就能提升收益的。所以我一直在建议‘反弹琵琶’,加快农民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让农民获得全产业链收益,在农村经济内部形成粮食生产者合理获取二三产业收益的机制,不能让农民仍然只是一个最低收益的基础种植业的生产者。”
让粮食安全责任下达到基层
怎样才能更好地加强粮食安全意识,全方位保障粮食安全,温铁军认为,在生产、消费、调控等各个环节,都要加强粮食安全责任的制度设计和观念引导。
“粮食安全很重要,大家都知道,但究竟谁负责?过去,责任主体是比较模糊的,国家大力保障,出台种种政策,但在其他层面,相应的责任制度远远没有建立起来”。
温铁军认为,首先要尽可能把粮食安全的责任下达到基层,落实到每个村社生产单位,“过去的自然村作为生产队大都有本队的粮仓粮库,大队就可以起到调配粮食库存、保障各个村社粮食供给的作用,但当前,农民大都在街上买成品粮,村社自身也不存粮食了,一个14亿人的大国,完全依靠国家粮库来保障粮食安全,难免让人担忧。”他说。
如何让基层生产者以村为单位承担粮食安全责任?温铁军建议,可以在农村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推行综合性的配套改革,把农业供给侧改革和金融供给侧改革结合起来。他说,“比如村里要项目支持,可以把村社承担粮食生产的责任和金融支持联系起来,也可以把国家的惠农项目和基层粮食安全责任结合起来,类似过去的奖售化肥及优惠贷款”。
温铁军认为,“当前我们国家正在搞‘三变改革’重构新型集体经济,国家一般都给予资金支持,建议和政府的惠农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统筹安排,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以PPP方式做股到村集体,社员享受项目产生收益的同时也要签订责任书,部分承担粮食安全的责任。”
引导和教育消费者理性消费
几年前,普及全国的光盘行动、节约粮食宣传等,曾经产生过较好的社会效应。温铁军认为,类似的行为、观念引导,应该纳入从幼教到大学课程长期开展食物健康教育,以此带动和帮助消费者建立理性消费的观念。
“消费者本来是粮食安全的责任主体之一,应该有粮食安全的意识,但在过去,浪费型消费的现象非常严重,曾有公开报道说中国人一年浪费的粮食,够两亿人吃一年”,温铁军说,“由此可见,应该在社会上做去消费主义的引导和教育,对减少浪费、节约粮食、保障粮食安全非常重要”。
如何加强社会教育和引导?温铁军认为,可以率先在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中加入粮食安全的内容,“这样可以起到带头作用,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可以要求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佩戴表明身份的标志,在消费中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过度包装,遵行可持续生活和绿色消费理念,带动普通消费者,培养社会大众的粮食安全意识、理性消费习惯等”。
让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
地方政府是本地粮食产销调存的调控者,然而在过去,一些地方政府过度关注能够产生效益的产业,而对“0效益+0税收”的粮食安全关注不够。
温铁军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缺乏相应的责任机制,“在过去,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故意把农保地划到不具备耕种条件的高山上,把宜耕平地征占用于房地产开发。当前,房地产、金融、地方债务三大泡沫糅合在一起,已经造成了很多地方的严重问题,但在过去,却没有官员为本地粮食短缺而承担过责任”。
缺乏责任机制和问责条件,必然造成地方政府只追求短期效益。如何改善这样的局面?温铁军认为,应该尽快制定相应的责任机制,他说,“一个地方的官员,如果不会因为粮食自给率下降而受到处罚和追责,他就很难把粮食安全放在重要的地位上。反之,如果一个地方的粮食种植面积下降,粮食面积、产量、自给率降低,哪怕未出现短缺现象,也要对该地负责人追责处理,那就可以真正让地方政府负起粮食安全的责任来”。

    (文章来源: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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